Sorry!
Sorry, 這一字在香港時時都會聽到, 是做錯一些事情而希望別人原諒所說的一句話, 但又分真心/隨意/不願意。
當然說這句話是真心的希望人原諒自己, 但有些人表面上是他做錯, 但可能是無心的, 有時候就會隨意說一句 ” Sorry ” 就算了, 眼神會帶有一種愛理不理.莫不關心的感覺, 眼不會望向要道歉的對象, 一點意義都沒有, 聽了會覺得好像沒說一樣( 是最多人做過的 )。
另一個就是最讓人不服氣的道歉, 就是 ” Sorry Lo! ” , 表明當時人有多不願意地說, 不會有令人原諒的效果之餘還有點欠打的力量, 是一種讓你有出手/爭議的引力, 沒意義又節外生枝( 笨人所為 )。
要向人表示請求原諒, 當然要有小小動作配合, 如-小小彎腰, 舉起手而掌心打開, 眉頭輕輕收縮, 將重點說3-4次, 例- ” Sorry~ Sorry~ Sorry~ ” , 還可以在句子前加一個” oh “, 就有請求原諒的感覺, 當然說一句道歉都要用外語, 說服力不多不小都會減低, 所以最好的就是說: ” oh 對不起(對唔住)! “, 加上上述的動作配合, 整件事就完滿了, 但要記住上述只是一些我留意到的細小部分, 又或者有更多, 但最終都是但求真心去做這件事, 如果有心自然會帶動身體和語氣, 令人心服, 明明想大吸一口氣用力大罵你的時後, 你說一句真誠的道歉說話, 就會大家好過點, 大事變小事( 是明智的做法 )。
February 5th, 2011 at 1:39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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